目前,我國國家地表水監測采購手工監測和自動監測相結合的方式,為充分發揮國家地表水自動監測站的作用,建立地表水手工、自動監測結果相結合的水質監測評價體系,客觀反映全國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,生態環境部組織制定了《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數據統計技術規定(試行)》。
地表水質量評價分為地表水水質評價指標和營養狀態評價指標兩類,其中地表水水質評價指標為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(GB3838-2002)表1中除水溫、糞大腸菌群和總氮以外的21項指標,包括pH值、溶解氧、高錳酸鹽指數、氨氮、總磷、五日生化需氧量、化學需氧量、石油類、揮發酚、汞、銅、鋅、鉛、鎘、鉻(六價)、砷、硒、氟化物、氰化物、硫化物和陰離子表面活性劑。營養狀態評價指標包括葉綠素a、總磷、總氮、透明度和高錳酸鹽指數等5項。
國家地表水自動監測站包括溫度、pH、溶解氧、電導、濁度、高錳酸鹽指數、氨氮、總磷、總氮九個參數,部分斷面有葉綠素a等特征參數;手工監測則包括評價、考核、排名等所需的全面參數。
此次文件要求,在實際數據統計中,如果有pH值、溶解氧、高錳酸鹽指數、氨氮、總磷、總氮自動數據,則優先采用自動數據。